南京虐童案鉴定结果出炉再转折,南京虐童事件始末及反思原因(2)
南京虐童案鉴定结果出炉再转折
长久以来,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极少有由于虐童而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先例。恰是有鉴于此,每每有此类事情发生,舆论便会习惯性倡议“激活沉睡法条,依法剥夺监护权”。光明网的评论指出,每一个个案背后,都有着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都有着盘根错节的前因后果。这意味着,轻率地强行终止监护关系,很可能会让受害儿童的境遇变得更糟。此事中,媒体所呈现的“后续消息”,无疑值得各方正视与反思。它不仅告诉围观者们,要多些耐心、审慎发声,避免因道德义愤,干扰正常的执法和司法选择;同时也提醒职能机构,要坚持专业主义的立场,仔细查核、周密权衡,从而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在南京虐童案中,涉嫌虐待男童的养母已不适合再收养,但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男童就将回到原来的家庭。考虑到这一问题,其亲生父母并不愿意解除收养,很多人也从孩子的现实处境出发,为养父母说好话,希望不要解除收养关系。可是,这虽解决了孩子后续的求学问题,却会把孩子置于继续被虐待的风险之中。这种两难境况如何处置?探明其亲生父母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如果亲生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是否可以实行国家监护,让孩子在原来学校的求学和生活不受影响。
南京虐童案鉴定结果出炉再转折,南京虐童事件始末及反思原因(2)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9岁男孩童童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童童被打照片,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4月5日凌晨,童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李征琴殴打童童致其轻伤一级。当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浦口区检察院未予批捕,随后李征琴被取保候审。
  7月20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李征琴案提起公诉。该案将于9月28日上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公开审理。
  法医学书证审查:孩子受“轻微伤”
  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处获悉,李征琴昨天向法院递交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由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男孩童童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南京虐童案鉴定结果出炉再转折,南京虐童事件始末及反思原因(2)
  王永杰表示,此前李征琴曾多次提出要求重新对童童伤情进行鉴定,“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鉴定童童为轻伤一级时,李征琴一直认为孩子的伤没那么重。”
  7月25日,李征琴通过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明确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是否构成轻伤一级。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意见书显示: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不构成轻伤,可评定为轻微伤。据了解,鉴定人之一的胡志强,曾在“复旦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上诉案中,作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对黄洋死亡原因提出异议。本案中胡志强将作为辩方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王永杰表示,如果童童的伤情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李征琴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为轻微伤,则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