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百万元现金落在出租车上
一男子提着装有100多万元现金的旅行箱乘坐出租车,下车时将箱子遗落在车上。报警后,交警调取监控,历时6小时将钱找回。
据失主帅先生介绍,自己是外地人,3月6日乘坐飞机来贵阳办事。当晚19时许从龙洞堡机场下飞机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大南门,下车时他刚刚付完车费,便接到一个重要的电话,于是便急急忙忙地下了车。
“当时确实大意了,打完电话后才发现把旅行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中,想追已经追不上了。”帅先生说,由于业务所需,他身上带的100多万元现金全放在这个旅行包中。当时情况紧急,他只得向警方求助。
“当时当事人已急得满头大汗,每过几分钟就要过来问问出租车找到没有。”据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的民警介绍,他们在接到帅先生的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帅先生仔细地向民警回忆从上车到下车时的全部经过。根据帅先生的描述,民警调取了沿途的视频监控资料,并逐一比对附近时段从机场往大南门附近行驶的出租车,最终确定了帅先生当时乘坐的出租车信息。
此后,民警便以协助调查为由让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分局,出租车刚一开到,帅先生就认出了司机。民警看到,帅先生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黑色旅行箱,清点了20多分钟后,帅先生才回过神神来告诉民警自己的财物分文不少。
据出租车司机介绍,帅先生下车后,他并不清楚车上的后备箱中还有旅行箱,而当天乘客较多,他也没有检查过,直到来到分局后才知道有这回事。
百万现金落出租车, 出租司机捡到万元巨款不还后果(2)
粗心旅客龙先生在武广高铁长沙南火车站出站时,将装有1.26万元巨款的钱包放在行李拖箱上拖行,不慎遗落在地,被路过的邓某拾获后,藏匿在家中。25日,长铁警方通过摄像头锁定了捡钱人邓某,并说服邓某承认捡到钱包的事实并物归原主。
20日15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南站派出所接旅客龙某(男,24岁,湖南省邵阳市人)报案称,大约一个小时前,其乘坐武汉开往广州南的G1059列车到达长沙南站,等走到出站口公交坪时,发现自己放在拖箱上的棕色小夹包丢失,包内有人民币1.26万元、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接报后,民警立即根据龙某出站的路线,调取视频监控,并发现当日13:50许,龙某的夹包系在长沙南站出站层处掉落在地,尔后被一穿黑色夹克的男子捡走。但因为该男子背对摄像头,面容比较模糊。随后,民警迅速在周围开展调查访问,查实该黑衣男子系出租车司机邓某。2月25日10时许,当邓某(男,41岁,湖南省茶陵县火田镇人)出现在长沙南站载客时,被民警发现并查获。在初步审查中,邓某拒不承认捡拾钱包的事实,并一再要求民警出示证据。“捡钱不犯法,但是拒不返还失主就犯了法。”民警劝说邓某。一直僵持了四五个小时,直到民警让其观看监控录像画面后,邓某才终于承认捡钱的事实,并交待将所捡财物藏匿于家中衣柜、书柜、床头柜等处。根据其供述,民警在其家中缴获了全部赃款、赃物,并归还失主龙先生。
百万现金落出租车, 出租司机捡到万元巨款不还后果(2)

捡钱后不归还失主,到底犯法不犯法呢?据办案民警介绍,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捡拾者,失主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是这属于失主的自愿行为。
百万现金落出租车, 出租司机捡到万元巨款不还后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