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女子网恋被骗近19万,深圳女子被骗700多万裸奔图(2)
攀枝花女子网恋被骗近19万
在现实生活中,网恋现象比比皆是,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网恋已经成了人们潜意识可以接受的恋爱方式。与相亲相比,网恋少了一份尴尬,多了一份神秘;与现实自由恋爱相比,择友的范围扩大了。毕竟网恋成功的也是因为通过网络认识,经过双方坦诚的交流,最后产生了共鸣,形成了情感依赖,如果回到现实生活中见面后发现对方真的符合自己的设想,就会升华为爱情。这样恋爱就成功了,接下来就不再是网恋了,是现实生活中的恋爱,网络只是把双方联系在一起的途径。
网恋就是男女之间通过网络建立起的一种爱情关系。网恋的双方会以情侣的语气交流、聊天,调查显示,网恋期间男女双方的荷尔蒙会迅速的增加。
网恋有优点也有缺点,网恋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婚姻的破裂。其实网络只是一种聊天工具罢了,并不能把它当真,更不能把它给现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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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你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你也不知道对方的脾气和性格,你也不知道他的所做作为是不是对你所设的一个圈套,甚至你还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不是你的异性朋友。
网聊寻到港商“白马王子”,攀枝花女子刘菁(化名)深陷“情感陷阱”,一年多时间里,多次给对方汇款近19万元。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直到10月21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法庭上,付出感情、钱财的刘菁才第一次与对方见面。
  2012年12月,40多岁的姚某在广东深圳通过QQ聊天认识了攀枝花40多岁离异女子刘菁。姚某是广东省珠海市人,初中毕业的他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泡在网吧上网聊天。经过几次网络聊天后,姚某发现刘菁防备心理较弱,便谎称自己叫“唐某某”,是香港商人。
  在港商“唐某某”的花言巧语下,刘菁迷失了自己,在网络上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两人经常通过网络互诉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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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取刘菁信任后,“唐某某”露出了真面目:从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先后多次骗取刘菁现金近19万元,理由五花八门:钱包掉了、朋友出车祸了、生意需要现金周转……每次“唐某某”要的钱都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八千元,最少一次仅一百元。
  眼见给“唐某某”转去了近19万元,但两人结婚的事情完全没影,刘菁觉察到不妙,思考再三后报了警。没多久,姚某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姚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每次骗取刘菁的钱后,基本上用于赌球。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两万元,并责令姚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刘菁18万余元。
虽说网络上也是真人,但和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所以在网恋时一定要谨慎,不管对方说什么花言巧语你也不能放松警惕,因为你并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不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尤其是青少年,由于长时间的投入到网络中,然后痴迷于网络,最终使自己产生了网恋而无法自拔。正是由于网络的发达,网络才成为了如今不法分子经常出没的地点,所以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网恋一定要谨慎,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