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手机索700元报酬引热议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丢手机的事情,大部分时候自己找不到也就算了,如果有人刚好捡到了你的手机,并且联系你说愿意归还,你可能会为手机的失而复得感到高兴,但有时失而复得是要付出代价的。日前,四川一名女大学生就碰到了这种事。
  据报道,11 月 10 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校的大一女生刘雪在校门,发现自己的 iPhone6 手机丢了。警方调取附近的监控后发现,刘雪的手机掉在地上,几秒钟后被一名中年男子捡到,随后驾车离去。
  警方称,这是一名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外的流动商贩,监控视频中无法看清其车牌号码。不过就在事发当晚,刘雪的父母拨通了女儿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否认自己是捡到电话的人,称电话是自己买来的,如果刘雪要拿回自己的手机需支付一千元钱。
  双方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男子终于松口,称对方需要支付 700 元才能归还,于是,一个小时后,双方在校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刘雪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手机。
  不过事后,刘雪觉得很委屈,觉得明明是自己的手机,丢了拿回来,竟然还要给对方 700 元,对此,有律师称,从刘雪掉手机的现场视频来看,男子捡走了刘雪的手机不属于故意侵占,第二名男子也仅属于索要报酬,同样不属于侵占勒索。两名男子的做法并不违法,只可以从道德上谴责。
男子捡手机索700元, 男子捡部手机内存裸照照片敲诈主人(2)

捡部手机内存裸照 贪心男几次三番敲诈女机主

2014年8月某日,南京女孩姜蕾在鼓楼地铁站下车出站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在地铁站内,到家发现这一情况后,她即用其它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但手机打通后无人接听。寻机未果,姜蕾只好到移动公司办理挂失并恢复了原先的号码。但尽管如此,姜蕾内心仍存纠结,因为手机里存有多张自己姿态各异的裸体艺术照,她担心捡到手机的人会泄露这些照片。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姜蕾果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称姜蕾遗失的手机在他手里,并称发现了手机里的裸照。姜蕾告诉对方自己是学艺术的,那些裸照是自己的人体艺术照,希望对方能把手机、尤其是那些人体艺术照还给自己,但对方随后便称:“你出3000元钱,我就把手机连同裸照全给你,否则我就把那些照片发到网上,让你出出大名!”姜蕾果然被对方吓住了,后经讨价还价,对方最终答应以2600元了事。姜蕾随后打给对方2600元,但对方收到钱后并未兑现承诺。
男子捡手机索700元, 男子捡部手机内存裸照照片敲诈主人(2)

  男子敲诈女孩选择报警

  2014年11月初某日,那名男子又联系上姜蕾,再次向姜蕾索要3500元,姜蕾为不使自己的裸照外泄,再次满足了对方的条件,但对方拿到钱后,仍不履行承诺。姜蕾不得不选择报警。这之后没几天,该男子以归还手机为由,再次向姜蕾要钱。11月27日上午,姜蕾在鼓楼地铁口麦当劳餐厅内见到了敲诈男,并最终用6500元赎金从对方手中拿回了手机。拿到钱后的该男子随后被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
  敲诈男归案后身份很快被查明,这名1992年出生的男子名叫李扬,安徽全椒人,以开淘宝店为业。据其供述,那天在南京捡到姜蕾的手机后,他抱着好奇心打开手机想看看里面是否存有机主隐私什么的,果然在手机里发现了姜蕾的全裸照片,于是萌生了敲诈歹念。首次敲诈得逞后,李扬得寸进尺继续敲诈。案发后,李扬将前期敲诈姜蕾的6100元归还给了姜蕾,最后一次的6500元被警方扣押并发还给姜蕾。
  近日,南京鼓楼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扬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最后陈述期间,李扬说自己很后悔,不该用见不得人的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
  该案主审法官张文菁提醒公众、尤其是年轻女性,不要把隐私存在手机或手提电脑里,否则一旦手机或电脑丢失,被人发到网上,便可能带来很不好的后果。万一发生丢失被敲诈的情况,应立即报警,不要给坏人任何机会。
男子捡手机索700元, 男子捡部手机内存裸照照片敲诈主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