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

据《郑州晚报》昨日报道,1994年出生的小闫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放暑假在家时发现村外的树林里有鸟窝,和朋友架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来又掏了4只。然而因为这16只鸟,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
  究竟是啥鸟这么宝贵?原来这16只鸟都是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权威部门鉴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闫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此事昨日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很多人认为,是不是处罚过于严重?毕竟10年半的牢狱之灾对于一名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灾难。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闫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闫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 盘点因掏鸟窝而引发的事故图片(2)
男子爬高压电塔掏鸟窝被电击

25日上午,福州长乐市湖南镇空港工业区长源纺织厂后面,一男子因攀爬高压电塔触电重伤,被困10多米高的电塔上。有群众发现受伤男子后,迅速报警求救。
  接警后,长乐市消防大队火速赶到现场实施救助。据一名电力工人介绍,受伤男子被电击后坠落在距离地面10米高的电塔位置上,由于无法将男子转移下来,电力工人拿已经用绳子将其固定在铁架上,防止其坠落。
  在切断电源后,两名消防战士携带安全腰带、滑轮、绳索等救援工具,快速爬到受伤男子所在位置进行施救。
  经过20多分钟的努力,消防官兵通过滑轮支点小心翼翼地将男子安全下放至地面,在场的医务人员迅速对其实施急救。
  据初步检查,男子伤势较重,双腿大面积灼伤,意识较为模糊。随后,医务人员立即将该男子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救治。
  另据一名目击者介绍,事发前就看到该男子爬到电塔上掏鸟窝,突然间电塔冒出火花,人一下子就从塔顶掉下来,还好他抓住了塔架,不然就直接摔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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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电线杆上掏鸟窝遭电击身亡

 6月14日16时许,广西防城港市一男子爬上高压电线杆上掏鸟窝时,不幸被电击身亡,吊挂在电线杆上,地面散落着一个鸟窝和几只已死亡的幼鸟。经过防城港市港口消防官兵近1个小时的奋力救助,终于成功将男子遗体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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