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做钉子户划算吗,北京最牛钉子户拆迁的最终结果下场如何(2)
这些年来,大拆迁是全国许多城市的普遍现象。钉子户,用来指代某些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拆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那么拆迁是做钉子户划算吗?近年来,因土地问题诱发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于拆还是不拆搬还是不搬成为了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日前北京最牛钉子户拆迁也引起了重大关注,下面就来看看吧
张家的回应是:“除了曾给过一张评估单,没有人再来跟我们商量拆迁事宜。来的拆迁办人员只是说了解情况。”妻子刘英反映说,2003至2006年这段时间,开发商拆迁是用到哪里,就拆到哪里。可是到了2006年,等周围的村民们全都拆迁完了之后,张长福才发现自己这块地开发商不需要了。 2005年,阜通东大街曙光西路段开始了道路施工,整条马路在2007年竣工。但因为张家没有搬走,曙光西路工程事实上还没有完工。而这间没有被拆掉的老房子,成了路中央的“钉子户”。 张长福也曾经问过市政部门他们家该怎么办,当时对方的答复是情况“已经上报”,但直到路修完了也没个结果。 7月5日,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在《关于阜通东大街拆迁滞留户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中提到:“拆迁期间,两户因买卖农村宅基地房纠纷,影响了拆迁进程……长期以来,拆迁人一直保持最大耐心,不间断地做被拆迁人的工作,但不能满足被拆迁人的过高要求。” 张长福说:“我们很愧疚,但是真的不知道该找谁去解决问题。”
纠纷裁决
2010年12月,被称为北京最牛钉子户的张氏兄弟收到了朝阳区房管局下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朝阳区房管局要求15天内腾空院内所有住户。张长福表示,他已经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2010年12月9日,张长福的妻子刘英说,半个月前,张长福兄弟确实接到了朝阳区房管局下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下达的日期是11月8日。裁决书要求他们在接到裁决书15日之内,腾空所有居住在该院的住户,否则拆迁方将向朝阳区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拆迁。裁决书中表示,张长福应得拆迁款约84万元,可按2003年均价标准抵扣两套安置房,并且写明了指定安置房的具体楼门室号。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拆迁标准是按2003年的评估标准,但拆迁方所提供的安置房价格也是按照2003年的标准,处理方式合理。而且在下达拆迁书前,他们就安置房问题已经与拆迁方进行协调。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可与对方协商。另外,被拆迁户应先解决自家宅基地上存在的房屋纠纷问题。 该负责人称,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已经受理行政复议。若法制办认定裁决书有效,而房主仍拒绝搬迁,拆迁方可以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目前只是程序问题。虽然15天的期限已到,相关部门还尚未采取行动。截止2011年11月底,北京最牛钉子户依然钉在这里岿然不动。
强制拆除
2011年12月18日,在北京朝阳区曙光西路占道8年的北京最牛钉子户在曙光西路占道八年的钉子户住房被拆。
被朝阳法院强制拆除。 12月18日中午,曙光西路与太阳宫南街交会处,一台大型铲车机械臂的几次挥动,让曾属于张氏兄弟的平房很快变为一地瓦砾。下午2时30分许,占地400多平方米的住房只剩一段长约30米的围墙。 公安、消防等部门随着拆迁接近尾声而陆续离去。现场市政负责人说,"钉子户’拆除后,将立即铺设路面”,他说,阜通东大街(曙光西路)将于2011年春节前全线贯通。 朝阳法院称,为缓解当地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朝阳法院根据拆迁方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的行政裁决,并于2011年12月8日前往现场张贴腾房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12月18日上午,法院对张长福、张长友两户所有的房屋依法强制腾空,涉案房屋已移交拆迁方拆除。18日下午,朝阳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予以先予执行。此后,张氏兄弟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法院诉讼方式,获取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