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正视人口危机全面爆发,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3)
日本经济占全球比例从1960年的3.2%提高到1994年的17.5%;但随着日本年龄结构的老化,经济占全球比例回落到2014年的5.9%,还将继续下降。世界的中位年龄在2015年还不到30岁,到2050年也只有36岁,因此今后世界经济还将平稳增长。
有人认为人口红利消失后,可通过产业升级,用“中国智造”护驾“中国制造”。其实“制造”和“智造”都依赖年轻的体力和智力。年轻人跳得高(经济增速高),也转得快(产业转型、升级快);而老年人不但跳不高,转身也可能会闪腰。中国东北喊了这么多年产业转型、升级,不但没有转过来,反而率先出现经济衰退,因为东北的老年化程度最严峻。
人口与经济的关系就像年龄与疾病一样。年轻人机体修复能力强,发病率低,但也会有人病亡。老年人修复能力弱,但如果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会降低发病率、延长寿命。根据年龄只能推测人群的发病率,不能推测具体某人在何年会得什么病;根据人口结构也只能预测经济的大概率宏观趋势,不能预测经济的细节。但如果生育率不能提升,“病情”不会好转,“神医”倒是会不断增加,甚至将“病急乱投医”的经济拖入深渊。
中国要振兴经济,要更换经济跑道、调整发展模式;更重要的是,要果断停止计划生育,并出台鼓励生育政策,有效提升生育。只有“人口制造业”复兴,才可能让“物质制造业”走出衰退。
中国需正视人口危机全面爆发,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3)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需正视人口危机全面爆发,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3)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