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港媒报道,邓紫棋已经起诉了蜂鸟音乐,表明原定合约已经到期,指出蜂鸟音乐威胁续约、转移艺人个人合理收入、未经同意就注册艺人名字商标霸占社交账号等多项违约行为。

而起诉罪责是公司擅自签订合约,尝试逼自己参与违法活动,误导自己自行承担宣传费用,擅自注册“邓紫棋”“G.E.M.”商标等。对此,邓紫棋要求对方终止合约,以及成人合约无效,邓紫棋的起诉要求从对方手中取回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以及youtube频道控制权,并在最后要求赔偿。

邓紫棋罗列出自己跟蜂鸟公司合作期间,公司做出的违约行为。蜂鸟公司转移邓紫棋合理收入,迫使其支付484万演唱会手背费用,私吞40场演唱会收入,误导邓紫棋不合理宣传推广费用,未经同意就注册艺人名字商标霸占社交账号等,要求法院定合约失效并索赔,同时收回艺人个人商标及音乐版权。

除此之外,更是曾经误导邓紫棋自行负担演唱会宣传费用,并且17年—18年期间邓紫棋所有的演唱会均没有酬金,解约后已经开票的8场演唱会亦没有酬劳,邓紫棋为了不影响各地歌迷和主办方,坚持演出交通费都是自己垫上。 3月7日,邓紫棋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终止和蜂鸟音乐的独家经纪人合同,音乐创作方面的合作亦于本月度合约期满。

就此事,蜂鸟公司于8日中午发长文回应,否认曾逼迫邓紫棋参与违法活动,并称她被环境和各种身边的人影响才会认为公司占她的便宜赚她的钱。

对于这次邓紫棋起诉蜂鸟音乐,邓紫棋方也做出了回应,目前事情不想再做更多的解释,不想让此事升级为骂战,所以不做过多的回应。从此看出,蜂鸟音乐的做法的确是太为不妥了,作为一个公司,不力挺自己的艺人也就罢了,但是像封账号、注册艺名这样的做法实在不是君子所为了。 蜂鸟音乐有限公司(英文:Hummingbird Music Limited),简称蜂鸟音乐,是一间香港独立音乐机构,2004年成立,创办人为张丹(Tan Chang)及Lupo Groinig。旗下艺人有范安婷,庭竹。由2010年起,每年一度举行的网上歌唱比赛Brand New Star,吸引不少本地及东南亚的青年歌手及唱作人参加,每年度的冠军有机会签约该公司成为旗下歌手。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粉丝的我们也衷心的希望邓紫棋在能够保护好自己权益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自己。毕竟我们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坚强的邓紫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