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是高票房导演,四部《小时代》,票房从2亿到5亿元票房不等,他甚至制造了电影界的“郭敬明现象”,凡是他导演的电影都盈利,投资郭敬明的电影保证赚钱,也成为业界的一个共识。
按照这个逻辑,弱化“郭敬明电影”的标签化作用,显然是错误的,不利于票房的。但为什么发行方明知错误而又偏偏去犯错误?道理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意识到了,“郭敬明电影”已经没法百分百保证赚钱。
回顾郭氏电影,在整体质量评价走向上,并非是往上走的,反而是随着作品数量的增加,对其内容产出质量的评价,还有下行的迹象。而且自去年以来,随着对国产电影存在问题的不断反思,郭敬明电影也时常被拿出来当作反面例子,无形中也影响到许多人用新的眼光再次审视郭敬明电影,社交媒体上,“粉转路人”的言论也时有曝出。
在9月电影市场排片大战中,“郭敬明电影”这个标签成了双刃剑,不强调这个标签,老粉丝们的观影热情就不会被调动得太足,有可能影响票房后期增势。强调这个标签,也会有不少人新账老账一起算,重提抄袭往事,以及把周黎明、史航等大战郭敬明粉丝的故事重演一遍,导致那些犹豫看不看的观众,最终还是选择了不看。在现在这个状况下,无论郭敬明也好,还是电影发行方也好,都应该重新对“郭敬明电影”这个标签,进行一次郑重的评估,怎么用好这个标签,通过什么办法弱化这个标签的负影响,强化它的正面影响,在仔细认真的评估之后,想必双方都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