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偶像女团“私立惠比寿中学”为“桃色幸运草Z”的姊妹组合之一,在日本享有高人气。2月8日,18岁成员松野莉奈突传猝死家中,消息震惊各界,更是让粉丝措手不及。事实上,松野前2天才刚晒出家庭旅行照,看起来并无异状,如今如此突然病逝,也引起网友议论。
这么年轻就去世,真是可怜。娱乐圈的竞争无比激烈,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曾传出过艺人明星过劳死的新闻。其实,明星也是人,就算他们在镜头前表现的再好,也抵挡不住镜头后深深的疲惫。可是,明星的生活和工作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如果想要在这个圈子生存下去,他们就要承担很多工作。那么,作为明星的老板,经纪公司在”过劳死“这件事情上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过劳死”是指在非生理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遭到破坏,体内疲劳蓄积并向过劳状态转移,使血压升高、动脉硬化加剧,进而出现致命的状态。“过劳死”情况的发生,多源于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变相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虽然法律上有如此规定,还是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违法而行。因此,当您的权益受到侵犯,不要犹豫,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工作不应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