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法律的约束力是存在的,但是因为权利的存在,一些犯罪行为不能被制裁,但是有的人却因为冤枉,没有金钱或是没有门路上诉,最后只能承受不白之冤,这是自古以来都是存在的现象,在中国的历史上也不乏那些受冤入狱的,有的可以平反,但有的就是冤死狱中了。这主要不是法律的缺失,而是执法人员的疏忽以及责任心缺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因为听到女子呼叫,便赶去施救,可却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在法院没有查明真相的情况下,给予了死刑。经过男子父母的不断上访,历经18年以后冤情得以洗清,但是他却看不到了。从这件事中不得不看到法律的缺口。内蒙古少年遭冤案将重审,呼格吉勒图冤案新进展背景资料揭秘
1996年4月,在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的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但是当他赶到现场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9年的案件!
轰动全国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被以“故意杀人罪”枪决18年后,当年的杀人犯伙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