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生称扶老人遭讹,扶老人被讹20万自杀,近期扶老人被讹事件(4)](http://www.meiwen999.com/uploads/allimg/150917/10-15091G14342.jpg)
1月2日中午,郁郁寡欢的老吴,给女儿和多名亲友打电话诉冤时,曾激动地说:“做好事被冤枉,还得赔钱,不如死了算了,这样才能证明清白。”听到老吴此番话后,众亲友吓得赶紧四处寻找,但都没有发现老吴的身影。
直到当日下午2时许,亲友们在老吴家屋后约1公里外的水塘里,才找到老吴已经上浮的遗体。
“老人有可能是受惊吓摔倒的,或者是摩托车经过时,不慎带倒的。”这名相关负责人说,从现有检验报告看,摩托车未与老人发生过直接碰撞。
在老吴自杀身亡后,事件引起河源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责成东源县公安局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期扶老人被讹事件
公民好心扶起倒地老人,却遭遇“碰瓷”的事,一再上演。抛开情绪化的表达,这种案件在法律上就是普通的侵权案件,“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被扶老太觉得救人者就是肇事方,那么就举证证明是救人者造成的损害;如果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像目前这样,一旦发生“救人被讹”的事,就由救人者满世界找监控录像、目击证人来“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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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一些涉及机动车的案件,可能会适用一些特殊的侵权归责标准。比如,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将吴俊东案、许云鹤案等多个所谓“彭宇第二”案,作为典型判决予以公布,厘清了所谓“救人者”的败诉原因:并不是法律对“救人者”搞有罪推定,而是因为机动车肇事适用特殊的归责原则等原因。
“郑州16岁少年称扶老人被讹,遭索赔25万”引来广泛关注,当事人亲属求助媒体征集现场目击证人还原事发经过,而遇到老人摔倒会不会扶的话题也被再度提及。
昨日,记者从郑州交巡警三大队了解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两段与事故相关的视频,多名市民称老人被超宽电动三轮车撞倒,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