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鞋被骗4万7要回4万2
据今日早报报道,11月4日,一位姑娘神色慌张地走进了温岭城东派出所。姑娘姓王,说自己可能遇到骗子了,损失了四万多元。
小王是个网购达人,前几天在网上看中一双100多元的女鞋,担心“双11”当天抢不到,她就提早下了单。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男子自称是网站客服,说这双鞋的促销和“双11”活动冲突了,只能退款。接着对方与小王核实了身份、订单信息,并加了王小姐的QQ号,还发来一个网页链接。
王小姐在网页上操作填写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最后还填了银行的验证码。之后,退款信息没收到,却收到了银行的消费短信,卡内4.7万元被人转走。
民警说,其实这种骗术挺常见的,骗子获得了受害人银行卡的账号密码后,进行网上转账时,还需要突破验证码这最后一道关卡。
小王没有防备,一下子全交给了骗子。
听完小王的讲述,办案民警觉得骗子不会就此收手,就支了两招给小王:如果骗子再打来电话,不要马上揭穿骗局,先“示弱”换取骗子“信任”;注意全程录音,保留短信和聊天记录,以便警方破案。
果然,报警当晚,“客服”又打来了电话。小王表现得很紧张,说自己还是个学生,第一次上网买东西,没遇到过这种退款,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对方一听,故伎重演,又给小王发了个链接,让她继续和上次一样的操作,并保证这次肯定可以成功退款。
收到链接后,小王并没有打开填写。骗子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就先给小王卡里转回了7000元钱。小王立即把钱转到另一张银行卡里,可她仍然打开着链接。
5日晚上,骗子见小王还是没反应,又主动转了1万元,但小王还是不填链接。
6日晚上,骗子的电话又打来了,不承认这是个骗局,仍要求王小姐配合他们进行退款。此时,小王放了“大招”,她告诉对方,自己已保留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不归还剩下的钱,她就要报警了。
这伙骗子一听就慌了,先后分三次给小王打款。算上之前的钱,至此,小王已追回4.2万元。
广东男子网购仿真枪收藏被判刑
8月31日电珠海斗门一男子因收藏爱好在网上购买了三支仿真枪,31日斗门法院对外宣布,该男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现年28岁的枪枝爱好者孙某2013年7月在百度上搜索“枪支图片”,从中找到卖枪网站,于是他使用QQ分别联系上网名为“传奇战狗”、“易来购”的网友,并以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一款仿真手枪。
收到枪支和卖方赠送的BB弹后,孙某又用QQ联系对方,再次购买了一只仿真手枪和一只仿真步枪。其后,他将其中两把枪送给他人。
2014年6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被告人孙某,查获了充气式手枪一支,并追缴了充气式手枪和手动式气步枪各一支,公安机关扣押了上述枪支及充气瓶二个、“BB”弹三千粒。
经鉴定,孙某所购买的三款枪支分别为: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6mm充气式手枪;奥地利格洛克C18式充气式手枪;国产56式6mm手动式气步枪,均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仿真枪。
2015年7月22日,孙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起诉至斗门法院。孙某在侦查过程中表示,“我知道收藏这些枪支是违法的,但我从小就喜欢枪,买仿真枪只是为了收藏,没有别的用意。”
据中国《刑法》的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斗门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中国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枪支寻获,可对其从轻处罚。于是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网购女子被快递员杀害
家住常熟的21岁女孩徐某,刚参加工作没多久,正值花样年华,却被一名快递员假借有快递诱骗上车,惨遭强奸杀害。昨天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熟对该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快递员董红楼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红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